
一、无效的共同借款人会怎样处理
无效的共同借款人,通常是指借款合同中共同借款部分因法定情形而无效。若借款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有效。
对于无效部分,依据《民法典》规定,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比如共同借款人是被欺诈、胁迫而签订合同,其可要求撤销该部分借款责任,返还已承担款项。若因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活动仍出借,导致共同借款无效,出借人有过错,借款人可能只需返还本金。
二、无效共同借款人的债务承担如何判定
若共同借款合同无效,债务承担需依据各方过错判定。根据法律,合同无效自始无法律约束力。若各方对合同无效均有过错,按过错程度分担债务。
若一方故意欺诈、胁迫等致合同无效,该方可能承担主要或全部债务赔偿责任。如一方伪造材料使他人成为共同借款人,伪造方担责。
若因出借人过错致合同无效,出借人可能自行承担部分损失,共同借款人按实际使用借款情况承担。如出借人明知借款用于违法仍放贷,借款人仅就实际使用部分担责。
若共同借款人中部分无行为能力致合同无效,有行为能力者依过错担责,无行为能力者法定代理人按过错适当赔偿。
三、无效共同借款人的担保责任该如何认定
若共同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原则上也无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担保责任认定需区分几种情形:其一,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其二,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具体责任认定要结合各方过错程度、有无尽到审查义务等因素综合判定。
当我们探讨无效的共同借款人会怎样处理时,除了已解答的内容,还有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若共同借款人被认定无效,债务的承担方式会受很大影响,可能原本由共同借款人分担的债务,需要由实际的债务人独自承担。同时,这还可能涉及到之前已履行还款部分的追偿问题。例如,无效的共同借款人多还的款项,有权向其他相关方进行追偿。若你对无效共同借款人处理后的债务承担、款项追偿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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