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离婚两人又出资买房,通常属于按份共有。双方基于各自的出资行为,按出资比例对房屋享有相应份额权益。若双方对出资比例、产权份额有书面约定,从其约定。
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依据出资额确定各自份额;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若后续涉及房屋处分、收益分配等事宜,应按上述确定的份额进行。比如一方想出售房屋,需经其他按份共有人同意,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所以,为避免纠纷,双方可在买房时就明确约定产权份额、出资方式等内容。
二、已离婚两人出资买房产权归属如何定
已离婚两人出资买房,产权归属需依具体情况确定。若双方有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产权份额,则按协议执行。若没有约定,需考量出资情况和登记情况。
若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共有财产。具体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若无特别说明,结合出资比例确定按份共有。
若房屋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能证明出资是基于共同购房意思表示,司法实践中可能认定为共有;若不能证明,出资可能视为借款,房屋归登记方所有。
三、已离婚两人出资买房产权有纠纷法律咋判
已离婚两人出资买房产权纠纷,法院通常按以下原则判决:若有书面协议,依协议确定产权归属。若有借名买房协议,实际出资人能证明出资及借名事实,一般会判归实际出资人。
无协议时,看购房款支付。双方按比例出资,按出资比例确定产权份额;一方全额出资登记双方名下,可能认定为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理。若一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结合出资目的判断,如为结婚,可能按共同共有或结合结婚情况酌定份额;若为借款,出资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款而非房屋产权。法院还会考虑双方对房屋使用管理等情况综合裁判。
当探讨已离婚两人又出资买房算什么时,除了明确房产性质归属问题,还会衍生出一些相关情况。比如在后续房产使用过程中,若一方想出售房产而另一方不同意,该如何处理;还有若其中一方在出资后反悔,要求撤回出资,法律上又会如何判定。这些都是与已离婚两人出资买房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在已离婚两人出资买房的相关事宜上,像房产处置、出资撤回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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