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钱飞律师现执业于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31010,服务地区为无锡,联系地址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东亭南路21号。他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系统接受过高等法学教育,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与敏锐的实务洞察力。
执业经历与成果
执业至今,钱飞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合同、婚姻、债务、公司纠纷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尤为专精于合同案件,占比约30%,同时在婚姻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作为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梁溪区金融委员会委员,以及无锡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成员,钱飞多次受邀参与地方司法机关组织的疑难案件研讨,并在2024年获得优秀村(居)法律顾问。
专业领域与核心能力
钱飞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民商事合同争议、债权债务清偿及公司治理与合规事务五大核心领域。在刑事辩护方面,他曾成功代理多起涉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及重大人身伤害案件,善于从证据链断裂点、程序合法性、量刑情节等维度构建辩护体系,多次实现不起诉、缓刑或罪名降格的辩护成果。在民商事领域,他擅长处理标的额超千万元的复杂合同纠纷,注重事前风险防控与事后救济并重,累计为数十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效降低经营法律风险。
执业理念与服务模式
钱飞律师秉持“正义为本、诚信为纲、专业为器”的执业信条,拒绝“模板化”代理,坚持“一案一策、全程跟踪”。其团队采用“主办律师+助理+专项支持”三级协作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均经过法律检索、证据梳理、模拟庭审、风险评估四重闭环处理。客户反馈显示,其服务在响应速度、沟通透明度、结果可预期性三方面评分均高于行业均值。
处理产品责任纠纷案件
在“积极应诉,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这一案件中,原告河北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XX公司、第三人浙XX公司存在产品责任纠纷。2019年11月8日,原告立案起诉,称与被告于2019年1月24日签订《购销合同》,购买被告的无缝钢管用于陕西某所订购的换热器,交付后钢管出现裂缝,被告交付的《产品质量证明书》虚假,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XX公司辩称所涉案货物不是其提供的,不存在侵权行为,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因货物是向第三人浙江XX采购,申请追加浙江XX为第三人。第三人浙江XX述称现场产品无生产代码及标识,不能证明是其生产提供的,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且产品合格,不存在产品缺陷,本案应适用合同法而非侵权责任x,现场货物裂痕可能是外力所致。
原告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营业执照、购销合同、技术要求、质量检验证明书、转账记录、照片、罚款通知、微信聊天记录、销售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证据。被告对部分证据真实性认可,但认为不能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及所涉货物是其提供的。第三人对部分证据三性提出异议。
被告围绕其主张提交了与原告、第三人的购销合同及技术参数、第三人的质量检验证明书及试验报告、增值税专用发票、聊天记录等证据。原告对部分证据无异议,但对聊天记录内容有不同解读。第三人对部分证据无异议,但认为不能证明勘验产品是其生产的。
综合双方证据及质证意见和当事人陈述,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提供证据证明,原告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损失,应承担不利后果,待证据充分后可另行起诉。钱飞律师作为被告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案件中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和证据分析,为被告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最终帮助被告成功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展现了其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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