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婚姻生活中,原本恩爱的夫妻有时也会出现各种矛盾和问题,甚至走向婚姻破裂。当婚姻出现危机,财产分割等问题就会浮出水面,而过错方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往往会处于不利地位。那么,哪些情况在婚姻里会被算作过错方呢?这是很多面临婚姻困境的人迫切想知道的问题,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重婚行为算过错方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里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就是领取了两个结婚证;事实上的重婚则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比如,小李在已经和小张结婚的情况下,又和小王领取了结婚证,这就是典型的法律上的重婚。而如果小李和小张结婚后,又和小王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周围邻居都以为他们是夫妻,这就构成了事实上的重婚。在这种情况下,小李就是婚姻里的过错方。一旦被认定为重婚,不仅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会少分,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与他人同居属过错情形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和重婚不同,与他人同居没有以夫妻名义。例如,小赵结婚后,在外面和情人长期租了一套房子居住,虽然他们对外没有宣称是夫妻,但这种持续稳定的同居关系就属于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上,法院也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
三、实施家庭暴力会成过错方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比如,丈夫经常对妻子拳脚相加,或者长期辱骂妻子,给妻子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这就属于家庭暴力。遭遇家庭暴力时,受害者要及时收集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在离婚时,这些证据可以帮助受害者争取更多的权益,过错方也会因为实施家庭暴力而少分财产。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是过错表现
虐待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遗弃则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例如,子女对年迈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不承担赡养义务,或者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这种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也会让行为人成为婚姻里的过错方。在离婚时,过错方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婚姻被认定一方为过错方后,后续还会涉及到财产分割比例的具体确定、损害赔偿的金额计算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处理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并且可以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帮你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处理婚姻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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