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理论是司法实践的基石,但在实践中如何准确运用理论解决难题,是法律人面临的挑战。张耀午律师在多年执业中,展现出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卓越能力。
坚守“疑罪从无”原则
在刘XX抢劫致人死亡案中,张耀午律师深入研究证据,运用“疑罪从无”这一重要刑事司法原则进行辩护。对于指控的核心物证“胶带指纹”,他依据证据合法性理论,指出物证提取程序违法、原物丢失无法复核,结合成盘胶带的流通性,切断了该证据与犯罪行为的唯一关联。对于同案犯卢XX的证言,参照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调其在无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可能遭受刑讯逼供,真实性存疑。最终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决刘XX无罪,这是“疑罪从无”理论在实践中的成功运用。
精准剖析犯罪构成要件
在陈XX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张耀午律师运用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对指控罪名进行分析。在陈XX案中,他提出陈XX在抢劫案中的行为更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在聚众斗殴案中不应认定为首要分子。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对指控兰XX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证据进行细致分析,梳理涉案资金流向,厘清各被告人的具体责任,为准确适用法律提供依据。
把握法定量刑情节
在于X故意杀人案中,张耀午律师基于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能力和自首的理论,提出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观点。虽然法院对于罪名认定未采纳辩护意见,但完全采纳了量刑辩护观点,依据《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和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对其从轻处罚。这体现了律师准确把握法律理论,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能力。
张耀午律师在多起案件中,善于将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运用法律解释和理论观点说服司法机关,展现了深厚的法学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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