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在生活里可能偶尔会遇到一些意外情况,比如两个人在打闹时不小心一方受了伤,或者在正常的活动中因为疏忽导致他人身体出现问题。这时候就容易产生一个疑问,这种情况算不算是过失致人伤害呢?过失致人伤害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和认定标准的,并不是所有不小心导致他人受伤的情况都能简单归结为过失致人伤害。下面就来详细说说怎样去认定过失致人伤害的情况。
一、过失致人伤害的概念理解
要认定过失致人伤害,得先明白它的概念。过失致人伤害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人身受到伤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最终导致他人受伤的情形。比如老张在小区里清理楼道杂物,他把一个旧花盆放在楼梯转角,本以为不会有人碰到,结果邻居下楼时被绊倒摔断了手臂。老张就是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花盆放在那里可能会导致他人受伤,这就可能构成过失致人伤害。
二、判断行为人是否有预见义务
行为人是否有预见义务是认定的重要一点。预见义务通常来源于法律规定、职务要求、社会生活常识等。像医生在给病人做手术时,就有义务预见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并做好防范措施。如果医生因为疏忽遗漏了某一步必要的检查,导致病人术后出现并发症,那么从预见义务的角度看,该医生就可能构成过失致人伤害。而普通路人在马路上行走,一般没有对他人进行专业医疗救助的预见义务,除非他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且主动介入救助。
三、分析是否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情况
这需要区分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就是行为人应当预见危害结果却因疏忽没预见。比如小王在工地施工,按规定应该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他却忘了,导致路人掉进坑里受伤,这就是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但轻信能避免。例如司机小李明知道自己的刹车有点问题,但他觉得自己技术好,短距离行驶不会有事,结果在一个路口刹车失灵撞了人,这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四、确定伤害结果与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过失行为和伤害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才能认定。也就是说,是行为人的过失举动直接导致了他人受伤。比如小赵在公园里踢球,球不小心踢到了旁边的小孩,小孩摔倒擦伤,这里小赵踢球的过失行为和小孩擦伤的结果就存在因果关系。但如果小孩是在躲避球的时候,被另一个突然跑过来的人撞倒受伤,那么小赵的踢球行为和小孩的受伤结果就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小赵就不构成过失致人伤害。
五、考虑伤害的程度和法律规定
并不是所有过失导致的伤害都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过失致人伤害。一般来说,只有达到一定伤害程度,法律才会介入。比如只是轻微的擦伤、碰伤,可能通过双方协商赔偿就解决了。但如果造成他人重伤,就可能涉及刑事责任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认定过失致人伤害后,后续还会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比如赔偿问题该怎么协商,协商不成又该怎么办,会不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等。这些问题专业性较强,处理起来也比较复杂,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让你在处理这类事情时能更安心、更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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