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基本情况
张颖律师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自2015年开始在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执业,拥有执业证号135xxxxxxxx668359。其服务地区为福建厦门,联系地址位于松岳路8号悦享中心B座18层。在多年执业生涯中,张颖律师处理了百余件案件,擅长婚姻、继承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领域。
处理侵权责任纠纷
在原告林XX与被告林XX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案中,被告林XX委托张颖律师代理诉讼。原告林XX诉请被告林XX支付侵占其案涉房屋内财产价值16万元。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林XX是否构成侵权、是否侵占原告主张的案涉房屋内财产,以及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张颖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及相关生效法律文书。从多个角度提出抗辩,指出被告居住案涉房屋具有合法依据,原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其所述财产系自身拒不搬离所致,并非被告侵占;原告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主张的财产存在、归属及价值,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原告的诉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不应得到支持。庭审中,张颖律师结合生效判决书、执行裁定书等证据,清晰阐述抗辩意见,最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林XX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捍卫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应对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吴XX、吴XX因与被上诉人陈XX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被上诉人陈XX委托张颖律师参与二审诉讼。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一审判决认定的拆迁补偿款分配比例及范围是否正确,包括超出租赁面积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补偿款归属、上诉人是否有权享有部分房屋拆迁补偿、拆迁奖励部分是否应纳入分配范围,以及一审法院对证据的认定是否存在错误。张颖律师接受委托代理二审后,全面梳理一审审理事实、证据链条及双方争议焦点,结合二审庭审情况和上诉人提交的补充证据,精准驳斥上诉人全部上诉理由。明确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书》合法有效,拆迁补偿与土地面积无直接关联,上诉人无充分证据证明超出租赁面积部分的补偿应归其单独所有,拆迁奖励应纳入分配范围。最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张颖律师代理意见,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稳固了被上诉人应享有的70%拆迁补偿份额,彻底捍卫了被上诉人的核心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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