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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张X等受害人近亲属一审获赔56万余元。然而,XX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从事营运、应在商业三者险内免责为由提起上诉。此时,张X等人委托了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的戴丽萍律师参与二审诉讼。戴丽萍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200件,在交通事故等领域经验丰富。
锁定焦点,制定策略
案件进入二审后,戴丽萍律师迅速锁定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免责抗辩这一核心争议焦点。她围绕该焦点制定了针对性的抗辩策略,准备从多个方面对保险公司的上诉理由进行有力回击。
多面抗辩,有理有据
戴丽萍律师针对保险公司上诉理由,从证据效力、举证责任、免责条款效力、事故因果关系等多方面进行抗辩。她指出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营运状态,其提交的证据非新证据不应被采纳;保险公司未就营运与非营运的区别向投保人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案涉免责条款为格式条款,保险公司未充分举证已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且事故发生原因与车辆使用性质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二审胜诉,权益保障
二审法院采纳了戴丽萍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保险公司的上诉主张不能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张X等人成功获赔56万余元赔偿款。戴丽萍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分析和娴熟的诉讼技巧,在逆境中实现翻盘,全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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