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起点与专业方向
俞雯律师2021年硕士毕业后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早期主办和参与办理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涉案标的超过两百亿元。最初接触建设工程和民商事领域,后在不断办案过程中,确定了以房产纠纷、公司经营、合同纠纷等为主要服务方向。早期承办的基础案件包括一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其后续的执业积累了丰富经验。
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原告马鞍山市XX(经营者黄XX)与被告石XX签订《钢管扣件租赁合同》,为石XX承建的“壹号院”工程提供钢管、扣件。石XX委托章XX代为提取租赁物并签收,但未按时归还租赁物并支付租金。原告将石XX、章XX及担保方安徽省XX公司诉至法院。俞雯律师作为被告章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
一审法院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成立口头委托代理关系,章XX行为属代理行为,民事责任由石XX承担,同时考虑原告履约过错,对租金请求部分支持。石XX不服上诉,主张与章XX不存在委托关系。二审法院根据通话记录、租赁单据内容及交易习惯等证据,认定石XX与章XX形成事实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维持原判。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石XX归还XXX钢管2451.30米、扣件1200只,支付租金10864.40元,姑孰市政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典型案例二:成功调解房屋买卖“查封过户”僵局
2024年10月23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徐XX、王某某与被告胡XX、谭XX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诉请被告协助将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的不动产变更登记至原告徐XX名下、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俞雯律师作为被告胡XX、谭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
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胡XX、谭XX于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原告于办理过户当天向被告支付增加的购房款16万元;若被告不配合过户,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需支付违约金40万元;双方就本案纠纷再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原告负担。
持续耕耘:近年案件与日常服务
近年来,俞雯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成功办理房产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专精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除上述典型案件外,还涉足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领域。在日常服务中,除了参与各类诉讼案件,俞雯律师还可能为客户提供非诉服务,担任企业或个人的法律顾问,运用其扎实的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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