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讲解
本案由福建奥鸿律师事务所林鸿传律师代理。林鸿传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福州大学法律硕士,2011年开始执业,现任福建奥鸿律师事务所主任。他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在十几年司法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先后办理了900多起刑事案件和900余起民事案件。
2020年3月至2023年3月,被告人Z某在某网络赌博平台注册账号后,当起了平台代理。他先后招揽了6名人员作为下线,让他们在平台上通过特定赌博方式进行赌博。经核查,下线人员累计投注金额达147万余元,Z某从中非法获利2336.4元。
2023年6月20日,Z某在福州市仓山区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Z某提起公诉。
在案件审理时,Z某对指控不服,辩称自己不是代理,没招揽下线,投注金额也不符,认为自己只是普通赌徒,不构成开设赌场罪。林鸿传律师也提出辩护意见,认为Z某的行为应定性为赌博罪,现有证据不足。同时指出,若Z某构成犯罪,他有从犯、初犯、退赃、坦白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请求适用缓刑。
一审法院结合证人证言、平台查询记录等证据,认定Z某构成开设赌场罪。考虑到他是从犯且退赃,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没收违法所得。Z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查明原判无误,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干货
认清法律界限:要清楚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不要以为只是小打小闹就不构成犯罪,网络赌博发展下线很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
主动悔罪:如果不幸卷入犯罪,主动退赃、坦白等悔罪表现,在量刑时会被法院考虑,可以争取从轻处罚。
重视证据: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当事人,证据都是关键。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律师,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结语
这起案例让我们看到,网络赌博危害大,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受到制裁。不过法律也有温情的一面,对于有悔罪表现的被告人会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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