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劳动关系举证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6-23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18人
专家导读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事实用工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为事实用工。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实践中只要劳动者举证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仲裁机构就会作为劳动案件受理。用人单位若否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举证证明。

{ArticleTitle}

了解一定法律知识的朋友们都知道,如果我们与工作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确实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经法律鉴定可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发生了纠纷,我们需要证明的是职工是否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劳动关系举证责任呢?一起来看下文了解一下吧。

是否有劳动关系举证责任?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与否的判断步骤为:

第一,由劳动者做出存在劳动关系的初步证明,即提供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证明双方于何时开始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

第二,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劳动关系不存在,即提供职工花名册、社保缴纳记录、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文件,用于反驳劳动者的主张。

第三,由法官根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作出判断,当一方全部证据的证明力显著高于对方,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根据证据作出判断;当双方提供的证据证明力相差不大,待证事实模棱两可时,应当根据法定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由依法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败诉风险。

三、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时的举证责任分配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事实用工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为事实用工。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实践中只要劳动者举证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仲裁机构就会作为劳动案件受理。用人单位若否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举证证明。

引发事实劳动关系方面的劳动争议主要证据有六种:一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二是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纪录;三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四是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五是考勤记录;六是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劳动者只要拿出三或四当中的任一种资料,就可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而作为用人单位,必须能够拿出相反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不存在,或者出示一、二、四、五等方面的证据以证明劳动争议实体性争议内容的“不违法”,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首先我们只需要知道在哪几种情况下,事实劳动关系是存在的。认定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报名表等等。在这些凭证中,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以及报名的登记表等事项是需要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职工的工作证,以及同事证言需要职工本人进行承担举证责任。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5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是否有劳动关系举证责任
一键咨询
  • 138****63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4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8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2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8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4****24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7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6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5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7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0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4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5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6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劳动关系·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镇江156****716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0****720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6****930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举证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事实用工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为事实用工。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实践中只要劳动者举证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仲裁机构就会作为劳动案件受理。用人单位若否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举证证明。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是否有劳动关系举证责任
有。认定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报名表等等。在这些凭证中,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以及报名的登记表等事项是需要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职工的工作证以及同事证言需要职工本人进行承担举证责任。
22浏览 2025-01-19
同居关系怎么举证?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br/>第<br/>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br/>第<br/>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br/>第<br/>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br/>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br/>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br/>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br/>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br/>二,女二十);<br/>2、双方自愿结婚;<br/>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br/>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br/>【法律依据】<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br/>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br/>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br/>(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373浏览
是否有劳动关系举证责任
10w+浏览2023-09-02
解除劳动关系由谁举证责任?
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根据《劳动仲裁法》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能否存在举证责任
存在。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中存在举证责任,一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通过以下凭证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劳动关系:1.单位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43浏览 2024-10-19
如何举证同居关系?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br/>第<br/>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br/>第<br/>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br/>第<br/>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br/>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br/>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br/>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br/>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br/>二,女二十);<br/>2、双方自愿结婚;<br/>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br/>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br/>【法律依据】<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br/>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br/>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br/>(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446浏览
是否有劳动关系举证责任
10w+浏览2024-10-04
谁承担确定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举证责任
存在。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中存在举证责任,一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通过以下凭证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劳动关系:1.单位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46浏览 2025-01-12
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举证责任
10w+浏览2023-09-23
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用人单位若否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举证证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事实用工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为事实用工。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实践中只要劳动者举证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仲裁机构就会作为劳动案件受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责任
(1)主体资格不同: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2.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其主体不具有特定性,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
2浏览 2025-02-13
劳动关系能否存在举证责任
10w+浏览2024-02-22
劳动关系成立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对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作了原则性规定。它首先明确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接着明确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的“谁掌握管理,谁举证”的就特定证据提供责任的强制分配原则。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认定的举证责任在谁
31浏览 2025-02-19
劳动关系可以否存在举证责任
10w+浏览2024-02-27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是否有劳动关系举证责任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34****4272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88****632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0****1269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