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征地程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29
浏览10w+
上海昌申律师事务所
上海昌申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7050人
专家导读 随着中国的日益发展,房价也随之大幅度的上升。因此,涌现了许许多多的人投资房地产。而房地产的土地来源之一便是征地。而后,还少不了许多复杂的程序。在这里,小编就为你带来具体情况,让你了解开发商征地程序有哪些?
{ArticleTitle}

随着中国的日益发展,房价也随之大幅度的上升。因此,涌现了许许多多的人投资房地产。而房地产的土地来源之一便是征地。而后,还少不了许多复杂的程序。在这里,小编就为你带来具体情况,让你了解开发商征地程序有哪些?

一、建设用地预审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7号令,2004年1施行),对征地项目进行建设用地预审。审查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是否符合用地标准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等情况,自受理预审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预审意见。

二、发布征地通告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要求,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征地项目预审通过的,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征地通告,将预征收土地用途、面积、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村和村民,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通告后,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列入补偿范围。

三、开展征地调查

开展征地调查是征地前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市国土资源部门(征地拆迁工作机构)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有关部门深入被征地村、被征地地块,对拟征收土地的四至边界、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和被征地村的农业人口、劳动力、耕地面积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对征地拆迁范围内的被征地拆迂户用地面积逐户勘测核实,对房屋面积、结构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认真搞好登记。将调查资料、数据整理成册,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拟定征地报批 “一书两方案”的准备工作。

四、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征地调查结果与被征地村、村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组织征地听证

2004 年1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22号令,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要求各地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被征地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对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庄当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六、征地组卷报批

市国土资源局按省、市有关报件要求,组织申报材料,上报营口市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在14个工作日内办结,下达经省政府批准的《实施规划用地批复》。

七、两公告一登记

1999 年施行的新《土地管理法》对建设用地审批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在征地程序中确立了“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为了规范征地公告工作,保护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没用地,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10号令《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2002年施行)。在征地过程中,市国土资源局始终认真履行两公告一登记,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1、征收土地公告

在收到用地批复文件之日起10个二作日内,市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告知征地事宜及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2、征地拆迁补偿登记

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巾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征地拆迂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3、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地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拆迂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征地拆迂补偿安置协议》,发布征地第二次公告,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告知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听让的,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l 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市国土资源局。为落实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现场实地评估,对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做市场价格讦估,评估结果出来后,逐户下发征妯.拆迂补尝告知,将补偿结论连同分户评估表发至被征地拆迁户手中。而后,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走访协商补偿事宜。在下发的征地拆迁补偿告知中还明确被征地拆迁户的权利,如对各项补偿单价和补偿金额持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重新评估的书面申请,由该户自行选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市国土资源局与该户共同委托该评估机构另行评估。

八、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按法律规定的时限(3个月内)向被征地村和村民及时支付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九、交付土地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按规定到位后,被征地村和村民及时交付土地。在规定的期限内,不领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市国土资源局可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提存至市公证处,办理提存后,即视为对当事人予以了依法补偿安置。当事人拒不交付土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下达《限期交付土地决定书》,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市国土资源局将依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p=""

在了解了开发商征地程序有哪些后,你肯定也对征地方面有了些许了解。如果你以后遇到强行征地的情况时,便可以通过这些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神圣权利不受侵犯。如果对此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找寻当地的律师询问情况。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4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开发商征地程序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61****52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7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0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8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1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2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0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2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5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2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6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2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2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7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土地征收·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开发商征地赔偿是多少?
开发商征地不需要赔偿,但是应当根据前三年的平均产值来确定补偿的标准。根据《土地征收管理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的合理的补偿,必须要保证被征收土地的人员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开发商有哪些征地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开发商有哪些征地程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开发商有哪些征地流程<br/>一、建设用地预审<br/>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7号令,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对征地项目进行建设用地预审。审查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是否符合用地标准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等情况,自受理预审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预审意见。<br/>二、发布征地通告<br/>《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要求,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征地项目预审通过的,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征地通告,将预征收土地用途、面积、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村和村民,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通告后,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列入补偿范围。<br/>三、开展征地调查<br/>开展征地调查是征地前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市国土资源部门(征地拆迁工作机构)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有关部门深入被征地村、被征地地块,对拟征收土地的四至边界、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和被征地村的农业人口、劳动力、耕地面积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对征地拆迁范围内的被征地拆迂户用地面积逐户勘测核实,对房屋面积、结构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认真搞好登记。将调查资料、数据整理成册,掌握<br/>第一手资料,做好拟定征地报批 “一书两方案”的准备工作。<br/>四、确认征地调查结果<br/>征地调查结果与被征地村、村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br/>五、组织征地听证<br/>2004 年1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22号令,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要求各地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被征地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对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庄当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br/>六、征地组卷报批<br/>市国土资源局按省、市有关报件要求,组织申报材料,上报营口市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在14个工作日内办结,下达经省政府批准的《实施规划用地批复》。<br/>七、两公告一登记<br/>1999 年施行的新《土地管理法》对建设用地审批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在征地程序中确立了“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为了规范征地公告工作,保护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没用地,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10号令《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在征地过程中,市国土资源局始终认真履行两公告一登记,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br/>1、征收土地公告<br/>在收到用地批复文件之日起10个二作日内,市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告知征地事宜及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br/>2、征地拆迁补偿登记<br/>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巾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征地拆迂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br/>3、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br/>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地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拆迂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征地拆迂补偿安置协议》,发布征地<br/>第二次公告,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告知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听让的,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 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市国土资源局。为落实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现场实地评估,对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做市场价格讦估,评估结果出来后,逐户下发征妯.拆迂补尝告知,将补偿结论连同分户评估表发至被征地拆迁户手中。而后,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商补偿事宜。在下发的征地拆迁补偿告知中还明确被征地拆迁户的权利,如对各项补偿单价和补偿金额持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重新评估的书面申请,由该户自行选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市国土资源局与该户共同委托该评估机构另行评估。<br/>八、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br/>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按法律规定的时限(3个月内)向被征地村和村民及时支付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br/>九、交付土地<br/>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按规定到位后,被征地村和村民及时交付土地。在规定的期限内,不领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市国土资源局可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提存至市公证处,办理提存后,即视为对当事人予以了依法补偿安置。当事人拒不交付土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下达《限期交付土地决定书》,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市国土资源局将依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br/>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向人民提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480浏览
开发商征地违约怎么办
处理土地赔偿和违约金时,通常遵循征收补偿协议规定或合同金额上浮不超20%。违约损害大时,违约金可适当调整,但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具体标准需双方共同商议达成共识。双方应依法维权,确保合同有效执行。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商业用地征地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商业用地征地程序是怎样的问题解答如下, <br/>(一)征地的批准程序<br/>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br/>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br/>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br/>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br/>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br/>(二)征地的实施程序<br/>1、发布征地公告<br/>(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br/>(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br/>(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br/>(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br/>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br/>(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br/>(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br/>(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br/>(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br/>(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br/>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br/>(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br/>(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br/>(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br/>(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br/>(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br/>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br/>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br/>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br/>(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br/>(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br/>6、土地交付<br/>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357浏览
开发商征地是强制性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开发商征地是强制性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
首先是征地主体不同,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而且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像乡镇府、镇政府不具有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而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开发商,土地储备中心等非政府机构。其次,是拆迁的目的不同。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的征迁程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暂停办理事项包括: ??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 (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 ?? (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 (五)房屋、土地租赁; ??? (六)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二、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征地拆迁的,实施方案报区县建委批准。 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发布拆迁公告之日前(含拆迁公告发布当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 三、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申请时,提交下述文件:用地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拆迁实施方案、安置房屋或者拆迁补偿资金的证明文件。 区县建委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 四、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主要内容: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工程名称、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报市建委备案。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协议内容: 1、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包括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2、实行房屋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安置房屋地点、安置房屋面积、差价及结算方式、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期房安置的,还应当明确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 3、另行审批宅基地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地上物补偿、新批宅基地地点、面积、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将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交房地权属管理部门。 六、如果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超过项目拆迁总户数的40%的,区县建委在受理拆迁人裁决申请前,应当组织听证。 裁决可复议、诉讼。 七、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 属于征地拆迁宅基地上房屋的,由区县建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复议、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前,应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拆迁期限(1年+6个月) 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最长为1年。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的,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区县建委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6个月。 九、拆迁结案 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在完成拆迁后1个月内向区县建委移交拆迁档案资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429浏览
开发商征地补偿,高于政府征地补偿?
开发商征地补偿,一般情况下并不会高于政府征地补偿,但在司法实践中,可以由于开发商需要快速的处理相关拆迁矛盾和纠纷,而需要在政府的征地补偿标准上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开发商征地程序有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34****436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81****211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0****4481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