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江县人民法院的一场庭审中,一起特大XX肉毒素非法经营案备受关注。2023年至2025年期间,被告A在无药品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大肆进购并售卖国家未经批准上市的注射类管制肉毒素产品,构建线上销售网络,全案累计销售金额高达234万余元。公诉机关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对全案多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冯剑律师全程介入本案一审辩护工作。他精准把握刑法药品管理相关罪名立法要义,明确区分医美无证售药的入罪标准、情节加重边界,厘清主从犯罪责划分、大额涉案金额下的量刑区间,搭建完整合规辩护逻辑。针对当事人立功、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挽损、弥补社会危害后果等全维度从轻情节逐一论证,向法院完整提交从轻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经全面开庭审理,采纳了全案所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首要主犯被告A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多名从犯被告人,结合各自涉案情节,分别从轻判处长短不等有期徒刑,多人成功适用缓刑,无需入狱服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全部事项也依法判决。
冯剑律师2005年开始执业,现为四川发现(巴中)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此前还有过在巴中市公安局当人民警察的经历。这些经历让他拥有深厚的法学知识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办案经验。
在另一起案件中,被告C受蛊惑偷渡至境外诈骗园区,参与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案发时被告C年龄较小,法律认知薄弱,受他人引诱裹挟参与犯罪,系从犯,涉案时长约120天,主观恶性较小,非法获利数额较低。案发后,被告C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涉案事实,具备自首法定情节,且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主动全额退还违法所得。
冯剑律师结合卷宗证据,精准锁定被告C年龄尚小、受人蛊惑裹挟、主观无恶性犯罪故意等全维度从轻情节,搭建完整辩护逻辑,针对性向法院提交缓刑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全部辩护意见,对被告C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适用缓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当事人成功获得缓刑判决,无需入狱服刑。
冯剑律师始终秉持“提供最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全方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的执业理念。他凭借自身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众多成功案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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