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交易里,有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有人没得到授权就以他人名义签了合同。比如小张没经过朋友小李同意,就用小李的名义和商家签了一批货物的采购合同。这就涉及到无权代理的问题。那签完合同后,如果被代理人对这个无权代理行为进行了追认,合同的效力会怎样呢?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来详细说说。
一、无权代理和追认的概念
无权代理,就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像上面说的小张,他没经过小李授权就替小李签合同,这就是典型的无权代理。而追认,是指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事后予以承认的一种单方意思表示。比如小李后来知道了小张替他签合同这件事,说“行,我认了”,这就是追认。
二、追认后合同有效
一旦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进行了追认,合同就自始有效。也就是说,从合同签订那一刻起,它就具有和有权代理签的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比如在前面的例子中,小李追认了小张的无权代理行为,那么这个采购合同从签订时起就对小李和商家有约束力了。双方都得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商家按照合同发了货,小李就得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不能以当初是无权代理为由拒绝履行。
三、追认的方式
被代理人可以用多种方式来追认。一种是明示追认,就是明确地、直接地表示同意无权代理行为。比如被代理人给相对人发书面通知,说“我认可这个合同”;或者当面口头告诉相对人“我同意这个合同”。还有一种是默示追认,虽然被代理人没有明确表态,但通过他的行为可以推断出他追认了。比如商家按照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把货物送到被代理人处,被代理人接受并使用了货物,这就可以视为默示追认。
四、追认的时间限制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如果被代理人在三十日内没有作出表示,就视为拒绝追认。比如商家发现是无权代理签的合同后,给被代理人发了催告函,要求他在三十天内决定是否追认。如果被代理人在三十天内没回应,那这个合同就对被代理人没有约束力了。在这三十天内,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如果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追认前撤销了合同,那合同也就不生效了。
合同被追认有效后,后续还可能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该怎么追究违约责任;或者合同履行出现了新的情况,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出现分歧,该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复杂了,一不小心就可能让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追究违约责任,怎么协商解决合同分歧。有专业靠谱的律师帮忙,能让你在合同事宜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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