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股东出资补充责任纠纷二审案件中,尹涛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为当事人扭转了一审的不利局面。
尹涛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功底深厚,现任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常州市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自2016年执业以来,他始终坚持婚姻家事与刑事辩护双轮驱动的专业发展路径,累计承办案件已近千件。其中,婚姻家事相关案件数百件,刑事领域承办案件逾百件,还长期为多家大中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此次案件中,某文化传媒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向多名股东提起追收未缴出资纠纷诉讼,要求股东缴纳出资并由转让股权的原股东XX承担补充责任。原股东XX委托尹涛律师代理本案二审,主张其转让股权时出资期限未届满,不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XX在37.5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XX不服提起上诉。尹涛律师特别擅长处理过类似问题,他围绕股权转让时间、出资期限利益、法不溯及既往等核心要点,充分论证一审法律适用错误。他明确主张XX已合法转让股权且无恶意逃债情形,不应承担补充出资责任。
尹涛律师在过往的执业生涯中,处理过众多复杂案件,无论是婚姻家事领域的疑难纠纷,还是刑事领域的重大案件,他都能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应对自如。在这个案件中,他的专业能力再次得到了充分体现。
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尹涛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适用法律错误,撤销一审相关判决,改判驳回管理人对XX的全部诉讼请求,XX无需承担任何补充出资责任。理由是股权转让发生在新《公司法》施行前,应遵循法不溯及既往;XX转让股权时出资期限未届满,转让行为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依法享有期限利益。
尹涛律师在这起案件中,以其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再次证明了他在法律实务领域的实力。未来,他将继续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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