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庇罪没有明确的数额立案标准,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的,就应予以立案追诉。根据《刑法》规定,犯包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一般应予以立案追诉。但存在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等情形的,立案标准不受该数额限制。犯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包庇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标准,分述如下:
一、包庇罪(《刑法》第310条)立案标准
明知是犯罪的人(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即应予立案:
1.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逃匿;
2.作假证明包庇(如虚假陈述证明其未犯罪或不在场)。
核心要件:主观上需“明知”对方系犯罪主体,若确实不知情则不构成本罪。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第312条)立案标准(依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解释》第1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
1.涉案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各省可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标准);
2.一年内因该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
3.涉案财物系特定款物(如救灾物资、军事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等);
4.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且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
5.其他妨害司法机关追究上游犯罪的情形。
区别提示:两者均属妨害司法秩序犯罪,但包庇罪针对“犯罪的人”,掩饰隐瞒罪针对“犯罪所得及收益”,需根据行为对象精准区分。
三、包庇罪掩饰隐瞒怎样认定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认定关键点在于主观上需“明知”对方是犯罪的人,客观上实施了上述包庇行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认定此罪,主观方面同样要求“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客观方面有窝藏、转移等掩饰、隐瞒行为,且需达到一定数额标准才构成犯罪。
两罪区别在于,包庇罪侧重于对犯罪人的庇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主要针对犯罪所得及收益进行处理。
当了解包庇罪掩饰隐瞒罪最新立案标准是多少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一旦构成这两种犯罪,具体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不同的犯罪情节会对应什么样的刑罚。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包庇行为和掩饰隐瞒行为的认定界限有时并不十分明晰。如果在实际生活中,您对包庇罪和掩饰隐瞒罪的立案、量刑、行为认定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担心自己或他人遇到相关法律风险。别让疑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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