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这起合伙协议纠纷的是江西井冈律师事务所的郭子浩,他自2022年开始执业,擅长合同纠纷、劳动争议、金融借款、法律顾问等领域。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曾某与被告廖某合伙承包水电安装工程,项目结束后,曾某拒绝与廖某进行合伙清算,且合伙账目均掌握在廖某手中,曾某无奈起诉,却一审败诉。最初,曾某自行起诉,所掌握的证据有限,主要是双方存在合伙关系的一些基础证据,但缺失能直接证明其应得权益且无需清算的关键证据。
郭子浩律师介入后,经审查发现原一审诉讼方案对曾某不利,于是未选择上诉,而是另案起诉。在新的诉讼中,郭律师积极进行证据补强。他详细梳理了双方在合伙过程中的资金往来、工作记录等材料,试图从中找到能证明曾某权益的关键线索。同时,他还收集了相关行业的交易习惯和惯例,以辅助证明曾某在合伙中的贡献和应得份额。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方质证称这些证据不能证明曾某无需清算即可主张权益,认为合伙必须经过清算才能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郭律师回应称,根据梳理的资金往来和工作记录,能够清晰反映出曾某在合伙中的投入和贡献,结合行业交易习惯,无需经过繁琐的清算程序就能确定曾某的应得权益。
一审时,尽管郭律师清晰阐明了诉请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但法院仍以未经清算为由驳回了曾某的诉讼请求。郭律师坚持上诉,二审法院采纳了上诉意见,认定一审基本事实不清、裁判错误,将案件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郭律师充分阐述己方观点,最终发回重审的一审法院采纳了他的观点,支持了诉讼请求。被告不服上诉至中院,郭律师坚守抗辩立场,强化证据与法理逻辑,最终二审驳回了对方的上诉,曾某取得了最终的胜诉,并且全部执行到位。
郭子浩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首先会全面审查原有的诉讼方案和证据,判断其对当事人是否有利。若不利,则及时调整策略。其次,会深入挖掘案件中的各种材料,包括资金往来、工作记录等,从中寻找关键证据。最后,结合行业惯例等辅助证据,增强证据的证明力,在庭审中有力回应对方的质证,从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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