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来,车辆所有者L把车租给了W,租金400元/天,W又将车转租给李X,租金450元/天。小X的父母H和R认为L和W在租赁车辆过程中存在过错,没查验租车人的驾驶证,于是将L和W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小X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总计827,715元。L一下子陷入了麻烦之中,面临巨额赔偿的压力。
就在L焦头烂额时,他找到了在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的高志博律师。高志博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交通事故等领域经验丰富。高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发现,L对W转租车辆给李X并不知情,L把车租给W时,查验过其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才出租。而且后来W驾驶证注销未通知L,还隐瞒转租事实。同时,高律师认为本案应追加李X法定继承人为被告,因为此次事故是李X超速驾驶导致的单方事故,李X应负主要责任,L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法庭上,高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铿锵有力地为L争取权益。法院审理时查看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的民事判决书、交警对L和W的询问笔录等诸多证据。法院认定小X属于“好意同乘”,自身存在一定过错。L作为车辆所有人,把“非营业”“家庭自用”的车对外出租,未审查租车人驾驶资质,存在管理过错;W转租车辆时同样没审查李X驾驶资质,也有过错。虽然李X是主要责任人,但他已死亡,L和W需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判决L和W各承担10%的赔偿责任,L原本可能要承担80多万的死亡赔偿金,在高律师的努力下,只需赔偿83,211.50元。
除了这个案子,还有其他交通事故案件也在高志博律师的帮助下得到了公正处理。2025年5月12日9时31分许,于X驾驶小型客车与王X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碰撞,王X受伤。交警认定于X负全部责任,王X无责任。王X委托高志博律师维权,高律师为其收集证据、分析法律关系。最终法院判决XX黑龙江甲X公司在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赔付王X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鉴定费由于X负担。另外,闫X被宁X驾驶的车辆碰撞受伤,宁X负事故全部责任。闫X委托高志博律师起诉,最终XXX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XX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闫X各项损失。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第一,车辆租赁时一定要严格审查租车人的驾驶资质,避免因管理不善承担责任。
第二,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遇到法律纠纷不要慌乱,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在这些案子里,高志博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深入研究证据、分析法律关系,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结果,在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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