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因参与非法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活动,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涉案金额较大,极有可能面临有期徒刑实刑。2023年开始执业的李鹤律师凭借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执业经验,敏锐地抓住了缓刑适用这一关键程序机会,展开了一系列专业辩护工作。
李鹤律师接受委托后,接案当天便开始全面推进辩护工作。作为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过上百件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李鹤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首先进行了证据审查与事实梳理,细致审阅了涉案物证、鉴定意见、销售记录、同案供述等证据,明确了委托人参与程度、生产数量、销售范围及违法所得,梳理出其在共同犯罪中的次要作用。
随后,李鹤律师积极促成悔罪与退赃认罚。他积极引导委托人深刻认识犯罪危害,主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协调家属全额预缴罚金、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最大限度降低了案件社会危害性。
在庭审中,李鹤律师构建了缓刑适用辩护体系。他系统阐述了委托人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与社会影响;结合其家庭情况、工作稳定性,论证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请求法院依法从宽处理并适用缓刑。
为了推动司法机关认可本案可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李鹤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进行沟通。2024年X月X日,李鹤向承办检察官提出本案可适用缓刑的辩护观点,并提交了类案裁判参考。检察官初步答复称需要进一步研究。李鹤随即补充理由,指出委托人在犯罪中处于次要地位,且积极悔罪退赃,符合缓刑适用的法律规定,并再次强调了类案的参考价值。几日后,检察官表示认可李鹤的部分观点,但仍需与法官进一步沟通。之后,李鹤又与法官进行沟通,再次阐述辩护观点并提交相关法律依据。最终,在李鹤的不懈努力下,法官认可了可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在李鹤律师的有力辩护下,法院采纳了全部辩护意见,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罚金已足额缴纳。委托人未被羁押服刑,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正常工作生活不受影响。李鹤律师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在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中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了缓刑结果,实现了法律惩戒与教育挽救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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