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林某称,2017年10月1日朱某因资金周转向其借款60万元,双方签订个人借款抵押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和利息。之后又签订借款确认书和还款计划书,但朱某到期未还。林某在原审中举证,借款支付方式为支付宝转账38笔共计138600元、微信转账5笔共计5500元,其余为现金支付,不过现金支付部分未提交证据。林某还提供照片证明相关文件系朱某本人签署,并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及发票证明花费律师费4万元。林某依据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这一法律规定,请求法院判决朱某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律师费。
被告朱某初始面临诸多不利。林某提交的借款合同、确认书、计划书等文件,表面上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且部分转账记录也显示林某向朱某转了钱。而朱某的证据缺口在于,难以直接证明这些所谓的借款实际上是赌债。
胡雨薇律师的抗辩策略主要从事实不清和法律适用错误两方面切入。针对原告主张,律师指出林某转账金额大小不等且未提交现金支付资金来源证据,有违民间借贷常理;朱某同期向林某转账339268元,林某起诉时隐瞒了还款事实;朱某提供的微信及支付宝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能证明所谓“借款”涉嫌赌债。在法律适用上,依据相关规定,若案件有经济犯罪嫌疑,应裁定驳回起诉。
庭审中,双方就转账性质展开关键交锋。原告认为转账是借款,而胡雨薇律师指出,朱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部分转账涉及赌债,微信聊天记录中有双方涉赌内容及林某对朱某参赌输赢及结算的记录,这足以说明本案并非单纯的民间借贷纠纷。
最终,法院采纳了被告方观点。法院再审认为,依朱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林某涉嫌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撤销(2019)陕0113民初1311号民事判决,驳回被申诉人(原审原告)林某的起诉,原审案件受理费退还林某,再审公告费由林某负担。
从该案可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一是深入审查原告证据的合理性和完整性,找出不符合常理之处;二是全面收集对被告有利的证据,包括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案件背后的真实情况;三是准确适用法律,依据法律规定判断案件性质,当发现有经济犯罪嫌疑时,及时主张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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