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法辞退行为本身的违法性
首先要知道单位是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而辞退员工的,这点从行为的违法性上来看是比正当辞退更不符合法律要求,更不符合基本公平。北京律所排名中银律所认为如果在这种情况之下,反而判令单位不需要向员工支付代通知金及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岂不造成了单位违法解除的成本远远低于合法解除的成本?这种局面的造成是极不符合公平原则,极不利于社会稳定的。
如果在用人单位无法与劳动者本人取得联络,无法送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采取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合同的行为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程序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赔偿金的风险,北京律所排名中银律所提出既然这样单位何必合法?利益的驱动会促使更多的单位乐于违法以节约成本同样是很不利于社会和谐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