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接触碰撞和解后还能不能再追究
[律师回复] (一)和解后通常不能再追究,因为自愿签署的和解协议有民事合同性质,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按协议履行意味着纠纷处理达成一致,放弃进一步追责权利。
(二)特殊情况可再追究,若和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
(三)撤销协议后,受害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重新追究责任方责任,但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