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与中断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在法律里,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是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适用的法定条件不一样。
先说说诉讼时效中止。这就好比在一场法律规定的时间赛跑的最后六个月内,要是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致使权利人没办法行使请求权,那这场赛跑就会暂时停下来。这些情况包括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比如自然灾害把证据都损毁了,导致权利人没法去追讨权利;还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合适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出了状况,像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还没确定好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住,没法主张自己的权利;以及其他导致权利人没办法行使请求权的障碍。等这些让时效暂停的原因没了,这场赛跑再接着跑六个月,就宣告结束。
再看看诉讼时效中断。要是出现了几种情况,这场法律时间赛跑就得重新来。比如权利人直接跟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明确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去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还有一些和起诉、申请仲裁效力差不多的情况。一旦出现这些,诉讼时效就从中断那一刻起重新算。
在保证期间方面,一般保证里,如果债权人没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那保证人就不用担责了,而且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会跟着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而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要是没在保证期间让保证人承担责任,那保证人就不用担责了,并且这里不存在中断的问题。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权利人得时刻关注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留意自己的权利是否在法律保护的时间范围内。如果发现快到期了或者满足中断的条件,就赶紧采取行动,比如去要债、起诉等,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