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中的夫妻财产是什么
[律师回复] 遗产继承涉及夫妻财产处理时,需先完成两类财产的区分,再确定可分配的遗产范围。
执行依据为民法典对应条款,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双方另有财产约定外,遗产分割环节,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出划归配偶所有,剩余部分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程序启动后,不得直接将全部夫妻名下财产纳入遗产分配范围,必须先行划分出生存配偶的专属个人份额。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未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继承或受赠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夫妻任意一方的婚前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仅供一方使用的专属生活用品,均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该部分可直接纳入遗产范围由对应继承人继承。
待分割的遗产如果处于家庭共有财产之内,分割操作开展前,必须先析出其他家庭成员合法所有的财产,剩余部分再用于确认最终的遗产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划分完成后,一半份额归属生存配偶,剩余另一半才属于具备继承资格的可分配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