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挪用公款是否可立案
[律师回复] (一)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若发现有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当涉及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可向相关司法机关报案进行立案追诉。
(二)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若发现其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有以下情形可报案立案:一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二是挪用公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三是挪用公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且超过三个月未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第七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