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告陈律师 我想问一下这个是在私密产所发生的猥亵案件 受害人录口供说有一条带月经血的内裤要当证据上交 受害人说上面没有被告人的漏液什么的可以上交吗 上交以后对被告人判决有什么影响吗?
[律师回复] 该内裤可以作为可能与案件有关的物证线索提交,是否检出嫌疑人的体液并不是能否上交的前提。不要自行清洗、拆封或反复触碰,应单独封存并向办案机关说明取得、保管经过,由侦查机关决定是否提取生物检材、纤维或其他痕迹并依法鉴定。即使未检出嫌疑人DNA,也不能单独证明猥亵没有发生;最终是否定罪量刑,要综合受害人陈述、现场监控、聊天记录、证人、鉴定和行为细节判断。提交时索取接收清单或在笔录中记明,若担心隐私泄露,可要求办案机关依法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