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成功后,有债务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不少债权人遇到欠债公司办完注销手续才上门讨债的情况,总以为主体消失就没法要回欠款,实际上债务承担的规则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不能一概而论。
要是公司压根没走合法的清算流程就直接办了注销登记,相当于没把剩余资产按规矩用来还债,这种情况不能让之前的股东或者负责清算的人员躲掉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找到这些人要求偿还对应的欠款。
要是公司当初宣告解散要清算的时候,还有股东没把之前认缴的出资额足额缴清,不管之前的出资期限是不是已经到期,这部分股东都得在自己没缴的那部分出资额度里,对公司剩下的债务承担连带的清偿义务,不能以自己早已退出公司或者没参与实际经营为由推脱。
负责清算的人员要是没按法律要求通知已知债权人,也没在公开的报刊平台发布公告,导致有些债权人根本不知道公司要清算,错过了申报债权的时间最后钱全没拿到,清算组成员得承担对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还有的公司走的是完整合法的清算流程才注销,之后才发现之前有遗漏没处理的债务,股东当时在注销登记环节书面承诺过要对后续遗留债务负责的,就得按承诺内容全额承担偿还责任,没做过这类承诺的,相关权利人可以把当初股东分配走的剩余公司财产追回来,用来清偿漏掉的债务。
债权人碰到这类情况先去市场监管部门调取完整的公司注销档案,把实际的注销原因和对应的责任主体理清楚,直接拿着证据找到对应的责任方协商偿付,协商不下的直接走民事诉讼程序主张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