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遗嘱情况下财产继承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不少人在家人突然离世、没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处理遗产时常常搞不清时间上的法律要求,稍不留意就可能错过主张权益的时机。
继承的起始节点非常明确,从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一刻就正式开始了,没有遗嘱的话直接走法定继承流程,先由配偶、子女、父母这类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轮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类第二顺序继承人接手。
继承人如果不想继承遗产,必须在所有遗产开始处理之前,拿出书面材料明确说放弃,要是没留下任何明确表示,法律上直接默认你是愿意接受继承的。但如果是死者生前把遗产留给了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人,这类受遗赠的对象不一样,必须在知道自己拿到这个赠与机会的六十天内,明确表态要不要接,超过这个时间没说话,就直接算你自动放弃这份财产。
如果后续继承人之间因为继承闹起纠纷,想要去法院起诉的话,通用的诉讼有效期是三年,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被别人侵害的那天开始算。但这个时效有个最长的底线,从继承开始的那天算起,超过二十年的,就不能再提起诉讼了。这个二十年的期限不会因为任何情况中止、中断,一旦超出,就再也没法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对应的财产权益。
至于遗产具体要在多久之内分割完,法律并没有给出强制的固定时间,所有继承人可以坐下来慢慢商量什么时候分、怎么分,要是协商谈不拢要走诉讼,也得卡在前面说的三年时效和二十年最长保护期的范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