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婚姻共同财产的有什么
[律师回复] 不属于婚姻共同财产、依法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四类。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结婚登记前夫妻一方已经取得的动产、不动产。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比如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这类财产具有人身专属属性,专门用于保障受害人的后续生活与救治,归个人所有。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若被继承人、赠与人在遗嘱、协议中未作明确指定,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个人衣物、专属职业用具、残疾人辅助器具等。这类财产价值较低且仅限个人日常使用,归个人所有。
夫妻双方通过书面财产协议,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可结合自身实际财产情况参考适用。若存在具体财产的权属争议,可进一步明确情况后再做对应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