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解除职工合同,医疗补助费该赔偿多少
[律师回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规定里,用人单位要是因为职工生病而解除合同,给职工的医疗补助费赔偿是有标准的。
要是员工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过了之后,既没办法再干原来的工作,也做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了要给员工经济补偿之外,还得支付一笔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如果员工患的是重病,医疗补助费得在原来基础上增加至少百分之五十;要是得了绝症,增加的部分得至少是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这里说的“工资”,通常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里的平均工资。要是员工每个月的工资比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给员工的经济补偿就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医疗补助费也参考这个标准。
有一点要注意,单位要是想解除劳动合同,得按照法定程序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多给员工发一个月工资。不然的话,单位可能会因为违法解除合同而承担法律后果。要是员工和单位在医疗补助费的问题上有争议,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