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参与骗保会得到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不知情参与骗保的处理,以是否存在非法占有保险金的主观故意作为核心判断标准。确无主观故意的,不符合保险诈骗罪的刑事追责条件,仅需承担对应民事退赔责任。
确认刑事层面免责的判断标准,对应法律条文为刑法中关于保险诈骗罪的相关规定。保险诈骗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确知晓相关保险事故为虚假,持有主动恶意骗取保险金的直接故意。当事人对骗保事实完全不知情,没有参与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事故原因、制造保险事故等核心诈骗环节的,因缺少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层面责任的承担规则,对应法律条文为民法典中关于民事行为无效、欺诈实施民事行为的相关条款。通过骗保行为取得的保险金属于不当得利。当事人实际领取保险金的,即便自身不存在过错,也需向保险公司全额返还已收取的保险金。当事人不存在过错且未实际获取保险金的,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存在一类特殊认定情形。当事人后续知晓相关骗保事实之后,仍然配合提交虚假材料、领取赔款的,主观状态会转化为具备骗取保险金的故意。该类情况可能被认定为保险诈骗罪的共犯,需要承担对应的刑事及民事责任。
处理该类事件,需留存自身此前对骗保事实完全不知情的相关证据,全程配合保险公司以及公安机关的常规调查,清晰划分自身行为的事实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