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调解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离婚诉讼里的调解并不是开庭后才走个过场,而是贯穿整个流程的常规处理方式,从你递交起诉材料开始,不同阶段都有适配的调解安排。
最开始的是诉前调解,这是你提交离婚起诉后最先碰到的程序,主持调解的可能是法院专门安排的调解法官,也可能是法院聘请的特邀调解员。这一步的出发点,要么是帮两个人重新梳理感情问题争取和好,要么是引导双方心平气和谈妥所有事项和平分开,不用进入后续的正式诉讼流程。要是这一步能谈拢,法院会直接出具盖有公章的调解书,整个案件就算正式办结了。
等到诉前调解没谈成,案件正式排期开庭前,就会进入庭前调解环节。这时候接手案件的承办法官已经看过双方提交的证据和材料,对整个案情有了初步掌握,不会像诉前阶段那样泛泛沟通,会直接盯着财产怎么分、孩子归谁抚养这类核心争议点,引导双方拿出都能接受的方案协商。
要是庭前还是没达成一致,正式开庭的时候也不意味着就只能等着判决。庭审过程里,或是双方做完法庭辩论之后,法官都会主动问双方有没有调解的意愿,这时候很多人听完庭审上的事实梳理和法律提示,对自己原本的诉求预期会更清醒,要是这时候谈妥,当场就能签调解协议。
哪怕开到这里都没谈成,在法院正式出具判决书之前,法官还会再做一次调解尝试,也就是很多人说的判前调解。这时候双方已经把所有矛盾都摆到台面上了,判决结果马上就要出来,不少人为了避免硬判之后双方矛盾彻底激化,后续探视孩子、交接财产都多出不必要的麻烦,会选择在这最后一步达成和解。
整个离婚诉讼全流程的调解安排,本质上是家事案件调解优先原则的体现。你完全不用担心被强迫接受调解,所有调解的前提都必须是双方完全自愿,最后谈出来的协议内容,也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