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上债权债务并存要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一)当债权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时,任一方能把自己的债务和对方到期债务抵销,不过按债务性质、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不能抵销的情况除外。
(二)若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抵销。
(三)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即混同,债权债务终止,但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除外。
(四)当事人可协商达成债务清偿计划,明确债务履行时间、方式等。
(五)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裁判确定债权债务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