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认定不通过要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遇到人社部门给出的工伤不认定结论,职工家属可以按这些步骤维护权益。
1、先向处理事项的人社部门索要正式的书面结论文件,这份文件里要写清作出不认定结论的全部事实细节,支撑结论的具体依据,同时还要明确标注后续可以走的维权渠道,以及对应的时间限制。没有这份正式文书,后续的维权程序很难正常推进。
2、拿到这份书面结论后的六十天内,可以选择向作出该结论的人社部门所属的本级政府提交复议申请,也可以找上一级专门负责社保行政事务的部门提交申请。申请诉求要明确,要求撤销原先的不认定结论,督促相关部门重新开展工伤认定工作。正常情况下复议机关会在六十天内给出处理结果,遇到案情涉及多方证据核对、情况复杂的场景,最长可以再多延长三十天出结果。
3、如果没有走复议程序,家属从拿到不认定工伤的书面文件当天算起,六个月内可以直接向作出该结论的人社部门所在区域的基层法院提交行政起诉材料。要是已经先走了复议流程,对复议出来的结果还是不认可,从拿到复议结果文书的十五天内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诉讼材料的过程中,家属可以同步拿出能证明职工和用工方存在用工关系的材料,职工事发后的救治诊疗记录,知晓事发经过的相关人员出具的说明等各类材料,佐证职工的情况完全契合现行工伤保险条例里规定的可以认定或视同工伤的对应情形。
如果这次不认定工伤的核心原因是人社部门没法直接确认职工和用工方的用工关系真实存在,家属可以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交申请,先通过仲裁程序把双方的用工关系确定下来,拿到生效的仲裁文书之后,再重新向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
从行业实务的长期观察来看,不少家属容易忽视文书签收的时间节点留存,后续所有维权程序的时间起算点都和书面文书的签收日期直接挂钩,日常处理这类事件时注意留存好所有书面材料的签收凭证,能大幅降低后续程序推进的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