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凭借条,法院会判定民间借贷吗
[律师回复] (一)出借人在书写借条时,要确保借条要素完备,详细写明双方主体、借款金额、用途、时间等信息。
(二)对于较大金额的借款,出借人应保留好转账记录、取款凭证等能证明款项实际交付的证据。
(三)借款人若认为借条是受胁迫所写等情况,要及时收集并提供相反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