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退赔后还能另行起诉吗
[律师回复] 很多人拿到已经载明责令退赔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后,总想着再去单独打一场民事官司要赔偿,其实这类诉求不能一概而论,要对照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规则拆分不同情况判断。
被害人因为同一桩犯罪事实受到的财产损失,要是法院已经在刑事判决里明确列出了责令退赔的对应判项,正常情况下不能再就这同一桩事单独提民事诉讼。现行司法规则里明确这类已经在刑事程序中完成损失确认的诉求,重复起诉会直接触碰民事案中的重复追责边界,法院收到材料后也不会立案受理。
如果刑事判决里完全没覆盖部分损失,或者你要起诉的事实、追责对象和之前的刑事退赔内容没有任何重合,就可以走单独的民事诉讼流程。比如刑事判决作出之后,被害人因为之前被伤害的伤情又产生了后续治疗的额外费用,或是当初参与损害行为的担保人、其他连带侵权人根本没被纳入刑事追责范围,这些没在之前的退赔里处理过的内容,都可以单独提交民事立案申请。
要是拿到刑事退赔判决后对方拖着不肯给钱,你完全可以直接拿着生效刑事判决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走完全部执行流程之后被告人还是拿不出任何可执行的财产,这时候你才可以把那些对犯罪损失本身存在过错的单位、未尽到看管义务的相关责任人这些没在刑事追责名单里的主体告上法庭。要是你还是只盯着之前已经被判处退赔的同一个被告人起诉,法院不会受理这类重复起诉,你只能继续通过执行程序跟进追责。另外像精神损害抚慰金这类本身就不在刑事退赔支持范围内的诉求,也可以单独走民事诉讼主张,只要符合普通民事案件的立案要求就能正常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