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怎么拘留的
[律师回复] 如果身边有人突然被公安带走,首先要分清这不是普通的配合调查,而是刑事拘留这类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定强制措施。
执行拘留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正式拘留文书,当面出示后告知当事人,当事人需要在文书上签字按指印,要是拒绝签字,工作人员会在文书上标注对应情况。遇到突发紧急情况来不及提前办手续的,也会先同步告知羁押场所,后续立刻补全所有合规流程。
拘留执行完成后,当事人最晚要在二十四小时内被送到看守所羁押,跨区域抓人办案的,抵达办案所属辖区后同样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送押流程。
一般情况下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家属会收到通知文书。只有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类犯罪,通知后可能干扰侦查的特殊情况,才会暂缓通知,等阻碍侦查的因素消除后第一时间联系家属。
当事人被拘后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完成第一次讯问,经核查确认没有违法嫌疑的,要立刻发放释放证明放人。确有办案必要提请逮捕的,常规三天内要移送检察院审批,特殊情况可延长一到四天,涉及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批的最长时限可以放宽到三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