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是个人能约定仲裁吗
[律师回复] 1、普通自然人之间约定仲裁是完全可行的,并非只有企业等组织才能适用仲裁规则,但这类约定想要产生法律层面的效力,必须贴合现行仲裁相关法律的全部硬性要求。
2、仲裁的受理范围有清晰边界,只有处于平等地位的民事主体在合作往来中产生的合同类矛盾,或是涉及财产利益的各类纠纷,才属于仲裁的覆盖范畴。涉及婚姻联结、收养关系认定、监护权归属、抚养费赡养费给付、遗产分割这类绑定人身身份属性的争议,以及本该由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权处置的行政类矛盾,哪怕双方之前商量过要走仲裁流程,这类约定也不会得到法律认可。
3、所有涉及选择仲裁的约定,都要落实到书面载体上,靠口头说好的内容不具备相应法律效力。书面约定里要同时包含几层核心内容,双方都明确愿意通过仲裁解决矛盾的真实意愿,列明想要提交仲裁处理的具体争议事项,还要精准指定实际存在的某一家仲裁机构。如果只写了仲裁的举办地点,没说清楚具体提交给哪家仲裁机构,或是随便写了一个现实中根本不存在的仲裁机构,这份仲裁约定直接归于无效。
4、要是双方之前签的仲裁内容里,对要处理的争议范围或是选定的仲裁机构写得模棱两可,后续还能一起协商补正相关内容,把模糊的地方明确下来。要是双方各执一词没法达成统一的补充约定,这份仲裁协议依旧不会产生法律效力。
5、未来国内民事主体之间的小额财产类争议选择仲裁的占比会逐步提升,对普通民众而言,清晰掌握仲裁约定的生效规则,能避开很多没必要的效力瑕疵,让争议解决的效率优势真正落地。当下不少法律服务机构也开始针对自然人之间的纠纷定制标准化的仲裁约定指引,帮助普通主体在日常交易往来中顺畅搭建合法的仲裁争议解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