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赔付工伤后还能不能再申请工伤
[律师回复] 员工在得到第三者的工伤赔偿后,还是能够去申请工伤认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是员工因为第三人的缘故受了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员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起诉第三人,或者已经拿到民事赔偿为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法院不会支持这种做法。这就说明,民事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在法律层面是可以同时存在的。
在现实里,就算第三者已经进行了赔偿,工伤认定也是对员工因工作受伤这一事实的确定,这关系到员工能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就拿医疗费来说,如果第三人已经全部赔偿了,工伤保险基金通常就不会再重复支付。不过像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些项目,员工在被认定为工伤以后,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那里拿到相应待遇的。
由此可见,在第三者赔付之后申请工伤认定是没问题的,员工可以根据自己实际的受伤情况和法律规定,争取自己应得的工伤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