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双倍赔偿是什么情况
[律师回复] 不少在职或已经离职的劳动者都听过双倍赔偿的说法,但很少有人能精准对应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法定赔付条件。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这类双倍赔付的合法主张只能对应两类法定场景,其余任何单位口头承诺的双倍补偿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第一类是未按法定流程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从正式入职当天算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时间里,单位始终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就得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给劳动者发二倍工资。要是单位本该和劳动者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却故意拖着不签,也要从该签的当月起按二倍工资标准发放报酬。这类二倍工资的最长核算周期不超过十一个月,维权时要注意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错过时效再提交主张大概率不会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
第二类是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单位完全无视法律规定随便开除员工,或者没有任何合法依据就单方终止劳动关系,就要按照法定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核算经济补偿时直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干满一整年就对应一个月的工资,在岗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统一按一整年算,不满六个月的就折算半个月的工资。赔偿金的核算基数不能随便按单位发的基本工资算,要取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全部应得工资的平均值,包含绩效奖金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
大家日常遇到相关场景时,要注意留存好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工作沟通凭证等材料,不要仅凭口头约定就放弃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