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拖欠工资的情况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一)与单位协商,向其说明按时支付工资是应尽的法律义务,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工资。
(二)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力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单位逾期仍不支付,会责令其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
(四)若对仲裁结果有所不满,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