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在哪些情形不设离婚冷静期
[律师回复] 办理离婚相关手续时,并非所有场景都要经过离婚冷静期,民政局设置的三十天冷静期仅针对双方共同前往办理的协议登记离婚。
选择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完全不受离婚冷静期约束,任意一方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申请,法院审理过程中会先行开展调解工作,调解无效且查实双方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的,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双方在诉讼过程中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离婚意见的,签收法院出具的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婚姻关系直接正式解除,不需要再额外到民政局补办理离婚登记,自然也不会触碰到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要求。
如果夫妻当中有一方已经被法院正式宣告死亡,二人的婚姻关系从宣告死亡判决作出当日就自动归于消灭,不需要走任何离婚流程,同样不涉及离婚冷静期的适用。
所有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场景,都要严格走完对应的法定流程,持有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者正式的宣告死亡证明,才能合规办理后续的再婚登记、财产分割后续处置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