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罪认定与责任怎么算
[律师回复] 很多人误以为只要撺掇别人做了错事就算教唆犯罪,其实它的认定有非常明确的边界,缺一个条件都不能随便套用这个罪名。
主观层面,行为人必须明确知道自己的言行,会让本来完全没有犯罪想法的人冒出犯意,还会真的去实施相关犯罪,并且主动追求这个结果发生。如果只是随口说了句气话,根本没想到对方会真的去犯罪,就不符合这个主观要求。
客观层面,必须真的做了怂恿、利诱甚至胁迫对方去犯罪的实际行为,而且正是这个行为直接让对方从没有犯罪想法,到下定决心去实施犯罪,两者之间要有直接的因果关联。
实施教唆的人自己也要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对应的刑事责任能力,不然同样没法被认定为教唆犯。还有很容易被忽略的一点,教唆的对象得是特定的某个人,而且对方本来完全没有相关的犯罪意图。要是对方之前已经打定主意要去干这个坏事,你还在旁边帮忙出主意,那最后认定的是帮助犯,和教唆犯完全是两回事。
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要按照他在整起共同犯罪里起到的实际作用来罚。起到主要推动作用的,就按主犯的标准处理,只起到次要辅助作用的,就按从犯的规则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如果教唆的对象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会直接从重处罚,这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设定的硬性规则。
要是被教唆的人最后根本没去做你教唆的那件事,属于教唆未遂,这时候可以对教唆的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对方干的坏事完全超出了你当初教唆的范围,比如你只让对方去偷点东西,结果对方进门直接把屋主捅伤了,那故意伤害的部分就属于实行过限,你只需要对盗窃的教唆行为负责,伤人的责任全由实施伤人行为的人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