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何时撤案
[律师回复] (一)侦查阶段:若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马上撤案;若需继续侦查,可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
(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经过二次补充侦查,证据依旧不足且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要作出不起诉决定,自决定宣布起,刑事诉讼程序终结,案件撤销。
(三)审判阶段:法院在审理时发现证据不足,无法认定被告人有罪,应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至此案件终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第二百六十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