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结婚时候他妈妈说店铺当彩礼给我们两个,但是店铺名字现在还是她妈妈的,现在离婚的话能分到钱吗
[律师回复]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彩礼属于婚前财产,通常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店铺作为彩礼,但名字仍然是他妈妈的名字,那么在法律上,店铺可能被视为他妈妈的财产,而不是你们的共同财产。离婚时,除非有特别的约定或者证据表明店铺实际上是作为彩礼赠与给你们的,否则可能无法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能否分到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