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该如何判决
[律师回复] 按照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法院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唯一核心标尺,就是怎么安排最贴合未成年子女的成长需求,没有绝对统一的标准答案,会根据孩子的年龄阶段、家庭实际情况分情况处理。
还没满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跟着母亲共同生活,毕竟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大多更需要母亲的贴身照料。但也不是完全没有例外,如果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严重传染性疾病,根本没办法正常照顾孩子,或是明明有能力抚养却完全不管孩子,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法院也可以判定孩子跟着父亲生活。
孩子已满两周岁的情况下,如果父母双方都想要直接抚养孩子,法院不会随便偏向某一方,会把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环境、能提供的教育条件、孩子之前长期跟着谁生活、其中一方有没有其他需要照料的子女这些细节全部纳入考量范围,最终选出能给孩子稳定健康成长环境的那一方。
要是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这时候孩子已经具备了基本的辨别能力,法院必须充分尊重他的真实想法,孩子自己想要跟着哪一方生活,会成为判决里非常重要的参考依据。
还有不少家庭的情况是,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几乎差不多,孩子之前单独跟着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生活了很多年,老人也明确要求要继续照料孩子,同时本身也有精力和能力帮忙的,法院也会把这个情况作为孩子跟着父亲或者母亲生活的优先考量因素。
哪怕当初已经把抚养权确定好了,之后如果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出现了吸毒、虐待、身患重病没法继续照料孩子这类明显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另一方完全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没有直接拿到抚养权的一方,也不是就此和孩子脱离了关系,需要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孩子抚养开支,同时也依法享有定期探望孩子的权利,直接抚养的那一方有义务配合,不能故意阻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