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二审具体操作步骤是什么
[律师回复] 如果拿到一审的离婚判决,你对判决里不准离婚的结果不满意,或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判定有异议,不用直接重新起诉,完全可以走二审上诉的流程。你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在自己收到判决书的当天算起十五天内,找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状和你手上能支撑上诉请求的新证据,错过这个时效,一审判决就会直接生效,没法再走二审程序了。
二审法院收到你的材料之后,会先做受理审查,确认符合上诉条件的,五天之内就会把你提交的上诉状副本送交给对方当事人。对方拿到这份副本之后,有十五天的时间整理自己的答辩意见,把书面答辩状交到法院,不提交答辩状也不会影响后续的审理推进。
接下来二审法院会专门组成合议庭处理这个案子,大部分情况会安排开庭审理,少数事实已经完全清楚、没有新争议的案件,也可能不开庭直接做书面审理,合议庭的核查重点不会全案重新过一遍,只会盯着一审判决里事实认定准不准确、法律法条用的对不对,还有你提出的上诉请求到底能不能成立。
合议庭梳理完全部案情之后,会分不同情况给出处理结果。如果一审本身事实捋得清楚、法律适用也没毛病,就会直接判决驳回你的上诉请求,维持原来的一审判决。要是一审事实认定错了,或者法条适用出了问题,会直接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原来的判决内容。如果是一审连核心的基本事实都没查清楚,会先裁定把原来的判决撤销,要么发回原来的法院重新审理,要么由二审法院自己把事实查清楚之后直接改判。要是一审存在漏列当事人、没给合法通知就直接缺席判决这类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也会直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要特别留意的是,二审给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文书送达到手的那一刻就直接生效,你哪怕对结果还是不满意,也不能再继续上诉。之前判过不准离婚,或是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之后没有新的特殊情况、新的理由,作为原告你在六个月内又去起诉离婚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