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罪酌定不起诉条件
[律师回复]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想要争取酌定不起诉,核心要贴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要求,也就是犯罪情节轻微,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最终由检察院结合案件整体情况自由裁量作出决定。
首先要明确的前提是,你的行为本身已经符合这个罪名的全部构成要求,和法定不起诉的无罪情形完全不一样。也就是说你确实明知相关财物是他人犯罪得来的收益,也实际做了窝藏、转移这类行为,涉及的金额或者相关情节已经达到了立案的标准,不会因为不满足犯罪构成直接排除追责。
在此基础上,你的案件要具备足够多的从宽要素,不能只靠单一某一项情节就申请不起诉。这些从宽要素里,既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可以从轻减轻的情节,比如你是未成年人或者年过七十的老年人,有自首、立功表现,属于犯罪预备或者中途主动中止了相关行为,只是案件里的从犯甚至是被胁迫参与,或者涉案行为本身还没完全完成就未遂。也有司法实践中普遍认可的酌定从宽情节,比如你之前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属于初犯偶犯,拿到涉案财物之后积极全部退赃退赔,主动赔偿下游受害人的损失还拿到了对方的谅解,当初参与这事纯粹是因为生活困难走投无路或者被人蒙骗胁迫,主观上没有刻意要帮助上游犯罪逃避追责的恶意,相关赃物很快就被全部追回,没有给受害人造成额外的财产损失,全程都能主动配合调查,对自己的行为有明确的悔过认知,也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整个案件里还不能有任何从重处罚的情节,你不能是之前被判过有期徒刑、五年内再犯的累犯,也没有过同类的违法犯罪前科,之前没有多次实施过掩饰隐瞒的行为,你涉及的上游犯罪不是贩毒、恐怖活动这类性质特别恶劣的严重罪行,办案过程里也没有抗拒抓捕、故意毁灭证据这类干扰侦查的举动。
最后还要综合判断整体的社会危害性,要看你的行为实际对司法机关追查上游犯罪的秩序造成了多大的妨害,你之后再犯这类罪的可能性有多低,对你作出不起诉决定不会损害普通公众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共利益。
现在各地检察院也会出台本地的细化操作规则,比如不少地方明确要求涉案赃物全部退赔、嫌疑人认罪认罚,上游和下游的全部犯罪事实都已经查清,也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这类案件最终获得酌定不起诉的概率会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