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时债务产生的时间是什么样
[律师回复] 很多人签合同的时候,常会漏写具体的履行时间,比如没说清什么时候付尾款、什么时候交货物。这种情况下,你作为债权人第一次开口找对方要钱、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那天,就相当于履行期限到了,对方从这一刻开始就有必须按要求办事的义务。要是对方从这一刻开始还拖着不办,就已经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自己这时候也完全清楚对方没履约,诉讼时效就从这天开始算。要是你当时体谅对方,主动给了对方一段凑钱或者备货的宽限期,那诉讼时效就等这段宽限期过完了之后再开始起算,不用从你第一次提要求的那天急着算。
如果当初签合同的时候就说好,同一笔钱分好几期慢慢给,比如分十二个月还完一笔欠款,这种属于同一债务拆分成分期履行的情况,不用每到一期没还就单独算一次诉讼时效,统一从最后一笔钱的约定履行时间到期那天,再整体开始计算时效就可以。
合同提前解除的时候,时效的计算要分不同情况来区分处理。如果是因为对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你要找对方要违约损失赔偿,这类请求权的诉讼时效,直接从原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履行期限到期那天开始算。要是合同解除之后,双方已经坐下来谈好了后续怎么返还原物、怎么补偿,还白纸黑字签了新的约定,对方到了新约定的时间还是不履行,那诉讼时效就从这份新协议写的履行期限届满那天开始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