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抚养权跟探视权怎么分
[律师回复] 很多人在处理离婚后的子女相关争议时,最关心的就是孩子跟着谁生活、另一方怎么正常看望孩子,这些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则可以参照。
孩子还不满两周岁的时候,正常情况下是直接跟着母亲生活的,除非母亲有长期治不好的传染性疾病这类没法好好照顾孩子的严重情况,或是明明有条件抚养却完全不尽自己的抚养义务,这种时候才会考虑让父亲直接抚养。
要是孩子已经满了两周岁,父母双方没法就抚养问题商量出一致结果,法院会结合两个人的实际情况,从最适合孩子成长的角度来判定抚养权归属。裁判的时候会优先考虑那些没法再生育、孩子之前一直跟着自己生活很久突然改变环境会不适应、自己没有其他孩子而对方有其他孩子的一方。如果孩子已经满了八周岁,这时候必须尊重孩子自己的真实想法,不能随便替孩子做决定。当然只要完全不会损害孩子的利益,父母双方也可以商量着轮流直接抚养孩子。
至于探视的相关安排,具体怎么探视、每次探视的时长和时间节点,先由两个人自行协商,协商不出结果的话再由法院来判定。如果探视的一方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法院可以依法要求暂时中止探视,等这些不好的事由彻底消失之后,再恢复探视的权利。直接带着孩子生活的那一方,本身就有必须协助另一方正常行使探视权的法律义务,不能故意隐瞒孩子行踪或是各种阻碍对方见孩子。
这些规则的法律来源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具体的判定还是要以最新的法律规定和实际司法案件中的裁判标准为准。